卫生计生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,服务对象特殊,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,各种仪器设备、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较多,消防安全尤其是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、难度大、责任重。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,根据市卫计委《关于印发<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温卫发〔2017〕111号)文件要求,结合洞头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、李总理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。
在全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、公共卫生机构、计生服务机构中开展排查整治;同时,严格禁止采购、安装、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,排查整治各单位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规行为,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,实现全系统使用的各种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,建设工程电气设计、施工质量明显提升,各单位的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,全系统争取不发生电气火灾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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